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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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案情简介: 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专家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首席律师

甲把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把架子工的劳务费按15元 平方发包给丙方,丙再把架子工的劳务费按12元 平方发包给丁方,丁方下面的工人张某在工地上搭架子时,不小心摔下来造成骨折,乙方已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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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律师

韦律师,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纠纷律师,南京劳动诉讼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南京优秀劳动法、公司法律师、优秀合同纠纷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业务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等及非诉讼业务。执业多年来,已成功办理了几百起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并担任了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业内和客户中都有很高声誉。 贵律师办事认真、严谨、负责,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忠人之事,依法维权”的原则为每位客户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

南京工伤认定律师

工伤事故中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工伤认定有哪些步骤?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时隔十三年,劳动者又以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显失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的相关法律 实践中,引起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

工人下班后在外面被车

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如果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单位要支付工伤的相关的待遇和赔偿。非机动车事故,比如自行车和电动车事故就是不是工伤。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要是工伤

公司注销能逃避法律责

核心内容: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

工伤赔偿协议已履行,

工伤事故中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工伤认定有哪些步骤?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时隔十三年,劳动者又以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显失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主体解释用人单位是指在劳动关系中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组织。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范围主

小伙下班途中被撞认定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伤者除了向肇事方索赔之外,能否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江西小伙邱买林9个月前的一次意外再次引发人们对这个热点问题的关注。因不服劳动部门作

工程转包给无资质者雇

违反了法律规定,系无效协议。被告许某无用工主体资格,其作为承包方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应由发包方与承包方连带担责。原告刚玉公司已作出赔偿,且数额不超过一次性工伤赔偿之范围

厂方用5编织袋硬币支付

工伤10个月后,终于拿到了赔款,可温州瓯海的小卢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10月14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小卢前来瓯海法院领取工伤赔偿款8000元,没想到他的单位温州市利宇眼镜配件厂拎来5个大大

南京工伤鉴定律师

​提起劳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

南京工伤赔偿律师

本案双方当事人系老乡兼亲戚,事故发生后双方均表现出了相当的理智和对亲情、乡情的珍重,但由于对相关法律的不甚了解,在双方表现出了强烈的和解意愿和形成了基本的赔偿协议框架的基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一个多小时后沙子已经装满,黄肇能准备关闭机器。这时,运输机上没有防护罩的飞轮皮带突然断裂打中了黄肇能的左脚将其击倒。事故发生后,黄肇能被送到田阳县医院抢救。医生检查认为

打工致瘫诉八年工伤赔款终得赔 -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打工致瘫诉八年工伤赔款...

2017-09-23

杨犹军将一安公司告到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索赔各项损失140多万元。法院认为,杨犹军是小包工头张某雇来的工人,但张某并没有合法的用工权。张某和一安公司之间只是

雇员摔伤索赔老板称没签合同不认账 -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雇员摔伤索赔老板称没签...

2017-09-23

雇人干活,工人工作期间摔伤致残需要赔偿时,老板却仗着双方没签订过劳动合同翻脸不认人,愣说不认识受伤的员工,把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好在,法官通过双方之前签过的一份笔录上

职业病赔偿标准 - 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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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3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劳务公司不缴工伤保险员工工伤找谁赔偿? - 南京劳动工

劳务公司不缴工伤保险员...

2017-09-23

因劳务公司未给工人上工伤保险,小王受伤后迟迟无钱动手术,无奈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余万元,近日获海淀法院支持。据悉,在海淀法院审理的涉及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近七成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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